25 ℃,風和日麗。
水牛城市區一角,街邊露天餐廳的人們,沈浸在悠閒的的Live樂聲中。
轉進巷子口,不到20公尺處,空氣瞬間凝結—這裡是紐約州律師考場。巷裡巷外儼然兩個世界。

紐約州考試規定特別嚴格,考生只能攜帶「透明夾鏈袋」進入考場,不能帶鉛筆盒,背包得放在存放室統一集中管理。填答案卡時只允許使用「HB鉛筆」,不能用自動鉛筆。飲料只能裝在「透明寶特瓶」裡,且必需撕掉所有外包裝。就連「一般手錶」也禁止佩戴入場。
同樣是律師考,這些規定台灣都沒有。相比之下,美國紐約州顯然在「防弊」這層要注意得多。
不過,這裡也有比台灣寬鬆的規定,最具代表性的兩點就是:「考試期間允許吃東西」,以及「可以攜帶筆電應考」。
跟剛剛的嚴格規範對比下,你可能會覺得這兩點放寬得莫名其妙。
在台灣,考場一律不准吃東西,它被認為是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,在這裡卻是合理的權利,尤其是在動輒3個小時的漫長考試裡。當然,所有食物一樣必須拆掉外包裝、放入透明夾鏈袋內,吃東西時不得影響他人。
至於第二點,為什連手錶都規定不能戴的考場,卻開放攜帶筆電入場?
答案是律師考中有「申論題考試」,為了方便考生,因此開放使用筆電打字作答。
你說帶筆電不是會更難防弊嗎?
為此,美國紐約州特別發展了一套軟體,在考試期間,考生必須統一使用該軟體作答,開啟軟體後便無法切換視窗,且電腦上的所有操作動作都會被記錄下來,反而具有監控的效果。
開放攜帶筆電考試是一種「與時俱進」的措施,符合現代人「打字多、寫字少」的模式。相對地,台灣的申論題考試仍舊維持數十年不變的傳統手寫方式,考生一口氣要寫下一兩千字,對手腕而言著實是不小的負擔。
見微知著,從考試規範中可以看出,不同政府機關,重視的面向也不同,一個是考場規則嚴格,但考生舒適度較佳(允許吃東西、電腦打字);一個是考場規則寬鬆,但應試過程較疲累。
無論是何者,最辛苦的都是考生,都要為了金榜題名的目標,在背後付出無數時間與心力。
手裡拿著律律的午餐,身為陪考家屬,我能夠理解考生緊繃的心情,畢竟自己也曾當過高壓的考生,當年考完研究所後,我便告訴自己,這輩子別再考了。
很光榮陪妳一同努力,打了人生中這兩場重要的國考戰役,無論結果如何,妳都是我的驕傲。

等到律律出來吃午餐😄
一位作家丈夫在美國數位遊牧,紀錄有趣生活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