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提到,決定生活品質的關鍵因素,是「樂於工作、享受工作,並與生活共存」。
這篇要跟大家分享的,則是另一個影響生活品質的重要因素,那就是「自由」。
自由無關乎工作時數的長短,但它意味著你是否擁有「時間的分配權」。擁有了時間分配權,就等於擁有了「生活型態的話語權」,能夠決定在一天的什麼時候過什麼樣的生活。
以我為例,我喜歡自己煮飯,因此每天會空出時間來料理飲食,我會不疾不徐地備料、烹調、享用和收拾。過程中聽聽Podcast、放鬆心情,不匆忙搶快。
工作到黃昏時,我會出門散步,讓身體透透氣,沾染一些餘暉,順便讓大腦稍事歇息。
這兩件事對於以寫作為主的我而言是重要的,能夠自己掌控節奏,用舒服的方式完成工作,就是生活品質的展現。
試想,同樣工時12小時,一個可以自由調配時間、中間煮菜散步曬太陽,另一個則從早到晚都步調緊張、無暇喘息,唯有夜晚下班拖著疲憊身軀回家看見冰冷牆壁的那一刻開始,才有所謂的自由。感受當然天差地別。
試著為自己的工作創造自由吧,就算你是無法擅離職守的受僱員工也沒關係,試著創造限度內的自由。譬如自己安排工作的內容順序、或固定在下午休息泡一壺茶、或上頂樓曬曬太陽。
多一點自主權,你會在忙碌平凡的工作中得到很不同的感覺。
#多一點空間
#路會走得更遠
#職涯沙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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